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产保险投资型保险产品精算工作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产保险投资型保险产品精算工作的通知
保监发〔2008〕123号
各财产保险公司:
为加强对财产保险投资型保险产品的监管,强化准备金评估工作,及时准确反映财产保险投资型保险产品的经营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试行)》以及保监会有关规定,现就加强财产保险投资型保险产品精算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财产保险投资型保险产品分为预定收益型产品和非预定收益型产品,其中预定收益型产品又分为固定收益型产品和利率连动型产品。固定收益型产品在保险合同中事先约定固定的收益率;利率连动型产品在保险合同中事先约定随银行存款利率浮动的收益率。
二、财产保险投资型保险产品可以收取以下几种费用:
(一)保单获取费用,即获取保单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二)风险保费,即保单风险保额的保障成本,风险保费应通过扣减收入的方法收取;
(三)保险管理费,即为维护保险合同向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收取的管理费用,保险管理费可以是一个与投资账户资产净值无关的固定金额,也可以按照投资账户资产净值的一定比例收取;
(四)投资管理费,按照投资账户资产净值的一定比例收取;
(五)账户管理手续费,保险公司可以在提供账户设立、账户转换等服务时,收取用以支付相关成本的管理费用;
(六)退保费用,即保单退保或部分领取时保险公司收取的费用,用以弥补尚未摊销的保单获取成本;
(七)买卖差价,即投保人买入和卖出投资单位份额时价格之间的差额;
(八)监管部门允许收取的其他费用。
三、保险公司应当在非预定收益型产品的保险合同中列明各项费用,产品存续期间需变更费用的,应在合同条款中明确约定变更收费水平的方式方法。
保险公司应当依据对实际成本的预测确定各项费用,各项费用应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完整准确地分期记入投资型保险产品的有效期内,不得通过费用水平调整弥补过去的费用损失。
四、财产保险投资型保险产品责任准备金由风险保费责任准备金和投资金责任准备金两部分组成。风险保费责任准备金是指保险公司已收取的财产保险投资型保险产品风险保费所对应的准备金;投资金责任准备金是指保险公司对投保人承诺未来支付的本金及收益、未来收取的费用及未来的其他相关支出所提取的准备金。公司应当遵循稳健、审慎的原则,分别计提这两种责任准备金。
(一)风险保费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未决赔款准备金应当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试行)》和《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计提。
(二)投资金责任准备金由单位准备金及非单位准备金两部分构成,单位准备金是为向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未来支付本金及收益而计提的负债;非单位准备金是为了未来支付营业费用、风险保费等费用而计提的负债。
(三)非预定收益型产品单位准备金等于准备金评估日的保单账户价值;为确保未来对保单账户之外的营业费用、风险保费等费用支出有足够的支付能力,保险公司应遵循普遍认可的精算原则决定提取非预定收益型产品非单位准备金的范围与方法。
(四)预定收益型产品单位准备金为以下三者的最大值:
1、现金流折现法计算的评估值;
2、投资金及应计提收益;
3、准备金评估日退保需支付金额。
投资金单位准备金的现金流折现法计算公式如下:
评估值 =
式中: —未来发生的第i笔现金流
—现金流 对应的贴现率
—准备金评估日同现金流 发生时点的时间间隔(以年为单位)
为确保未来对营业费用、风险保费等费用支出有足够的支付能力,保险公司应遵循普遍认可的精算原则决定提取预定收益型产品非单位准备金的范围与方法。
(五)计提投资金责任准备金时,保险公司应遵循谨慎的原则,重点考虑以下因素:1、保险合同保证的收益承诺;2、投资账户评估偏差可能造成的损失;3、投资账户外的现金流状况;4、超出合同定价假定的费用成本。
五、预定收益型产品单位准备金应尽量逐单计算,但是,若具有相似特征的保单分组计算的结果与逐单计算的结果无实质性差异,也可以采用分组方法计算。分组应以产品销售时间为基础,每组中同一产品销售时间的最大间隔不超过1个月。
六、保险公司应当在准备金评估报告中对财产保险投资型保险产品的责任准备金计提方法和结果进行相关的披露,具体包括:
(一)投资型产品责任准备金的总额和各产品的分项金额;
(二)投资型产品投资金单位责任准备金的总额和各产品的分项金额;
(三)投资型产品投资金非单位责任准备金的总额和各产品的分项金额;
(四)投资型产品风险保费的总额和各产品的分项金额;
(五)投资型产品风险保费责任准备金总额和各产品的分项金额;
(六)非单位准备金的计算范围与方法;
(七)投资账户内外现金流状况;
(八)预定收益型产品应按产品披露及计提单位准备金,包括各产品投资金及应计提收益、现金流折现法计算的评估值、准备金评估日退保需支付金额。
七、公司应保留近10年财产保险投资型保险产品定价、准备金评估过程的完整工作底稿,以备核查与审计。
八、本通知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
附件:预定收益型产品单位准备金计算补充说明(暂行)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
预定收益型产品单位准备金计算补充说明(暂行)
预定收益型产品单位准备金是为向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未来支付本金及收益而计提的负债,为统一预定收益型产品单位准备金的计算标准并提高可操作性,具体要求如下:
一、总体要求
预定收益型产品单位准备金为现金流折现法计算的评估值、投资金及应计提收益、准备金评估日退保需支付金额三者的最大值。其中,现金流折现法计算公式如下:
评估值 =
式中: —未来发生的第i笔现金流
—现金流 对应的贴现率
—准备金评估日同现金流 发生时点的时间间隔(以年为单位)
二、贴现率的选取
选取的贴现率应不高于资产负债表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公布的中国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对应的同期收益率(如无对应的同期收益率,应通过线性插值法计算相应的同期收益率;如资产负债表日非国债交易日,应选取离资产负债表日最近交易日的中国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
三、未来现金流的计算方法
(一)仅在期末支付本金和收益的预定收益型产品
当预定收益型产品仅在期满时向消费者支付本金和收益,对于固定收益型产品,由于未来的现金流固定且均在期满时支付,根据贴现率即可得到相应的投资金单位准备金;对于利率连动型产品,可根据不同的产品参照以下方式确定未来现金流。
1、当产品收益同相应的银行存款同步、同幅变动时(投资型产品收益率=银行利率+常量;常量可以为0,也可以为负数,可参照固定收益型产品计算相应的投资金准备金)。以收益率=利率为例,确定利率连动型产品的现金流状况:如某两年期利率连动型产品,满期给付金额为 ; 为保单生效日的银行2年期定期利率, 为保单生效日至第一次利率调整日之间的实际天数; 为第n次利率调整后的银行2年期存款利率, 为第n次利率调整后至第n+1次利率调整日(如为最后一次调整,则为第n次调整后至保单期满日)之间的实际天数。 为第i次调整后的银行2年期存款利率,如在第i次调整和第i+1次调整之间评估单位准备金,则满期给付的收益部分为
/365。
2、当产品收益同利率同步、不同幅变动时(收益率=A*利率或收益率=A*利率+常量,A为不等于0和1的正数,常量可以为0,也可以为负数),收益部分的确定同上述方法完全一致,仅需在收益部分乘以A即可。
3、对于更普遍的形式,收益率为I,相应的定期存款利率为R,如I=f(R),其中I为R的增函数,同理可得。
(二)产品存续期间支付收益的预定收益型产品
对于在满期时支付本金和部分收益,在存续期间也支付部分收益的预定收益型产品,期间支付部分的现金流折现方法等同于期满支付部分。
四、分组计算与逐单计算的差异控制
如采用分组计算预定收益型产品单位准备金,分组计算的结果与逐单计算的结果之间的差异应不超过1%。
关于印发《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公司报送材料标准格式》的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公司报送材料标准格式》的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证管办(证监会),国务院有关部门主管司(局):
为了提高股票发行审批工作效率,保证股票发行审批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会对《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公司报送材料标准格式》进行了修订,现发给你们。今后,凡企业上报有关股票发行的申报材料,请按此格式制作、送审。
附件: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公司报送材料标准格式
为进一步做好公开发行股票公司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配套法规对原标准格式进行了修订,经地方政府或中央企业主管部门批准公开发行股票的企业申报材料报我会审批时,应按下列标准格式制作:
一、发行申请材料的纸张、封面及份数
(一)纸张:
应采用幅面为209×295毫米规格的纸张(相当于A4纸张规格)
(二)封面
1.标有“公开发行股票申报材料”字样;
2.申请企业名称;
3.申报时间;
(以下由我会填写)
4.受理时间;
5.发审会议时间;
6.审批文件签发时间。
(三)份数
1.申请材料共报12份,其中至少一份为原件。
二、发行申请材料目录
第一章 地方政府或者中央企业主管部门批准发行申请的文件
1-1 地方政府或者中央企业主管部门向企业下达发行计划指标的文件
1-2 地方政府或者中央企业主管部门同意企业申请材料报证监会审批的文件
第二章 批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文件
2-1 省级人民政府或者中央企业主管部门同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文件
2-2 原企业(发起人)的营业执照
2-3 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注:若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还应提交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公司设立协议和章程的批准文件
第三章 发行授权文件
3-1 发行人会议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
3-2 发行申请报告
第四章 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草案
4-1 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草案
4-2 股东大会批准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草案的决议或者授权决议
第五章 招股说明书
5-1 招股说明书
5-2 招股说明书附件
5-2-1 财务报表及其注释和审计报告
5-2-2 盈利预测报告
5-2-3 资产评估报告
5-2-4 法律意见书
5-2-5 验资报告
5-3 招股说明书概要
注:1.招股说明书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一号进行编制,其中涉及的文件应为原件或其复印件。
2.《招股说明书概要》应与日后在指定报刊上公布的概要完全一致。
3.招股说明书目录各项的页码应与实际页码相符。
第六章 资金运用的可行性报告(经营估算书)
6-1 本次发行所筹资金运用的可行性报告
6-2 国家有关部门同意固定资产投资立项的批准文件
第七章 发行申请材料的附件
7-1 辅导工作报告
7-2 地方政府或者中央企业主管部门关于辅导工作的评估验收报告
7-3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关于国有资产评估的确认文件(如果土地单独评估,还需提供地方或者国家土地管理部门关于土地评估结果的确认文件)
7-4 地方或国家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关于国有股权界定及持有人的批复
7-5 土地使用证或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
7-6 历年发放股利情况
7-7 承销协议
7-8 交易所同意安排其上市的承诺函
第八章 发行方案(含发行价格测算依据)
第九章 各中介机构的证券从业资格证书
第十章 定向募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需提交的文件
10-1 定向募股的招股章程(或通函)
10-2 定向募股的承销、发行情况的报告
10-3 定向募集股票的托管情况的报告
10-4 地方证券主管部门或者中央企业主管部门关于股票托管情况的确认文件
10-5 内部职工持股的处理方案
10-6 地方证券主管部门或者中央企业主管部门关于内部职工股清理情况的文件
注:1.每一页的页码必须与目录中的页码相符
2.页码标注的举例说明:
例如:第四章4-1节的页码标注应为:4-1-1,4-1-2,4-1-3……4-1-N。
199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