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资料网 » 法律法规 »

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对外经济合作企业外派人员工资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6-16 18:21:20  浏览:9585   来源:法律资料网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对外经济合作企业外派人员工资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对外经济合作企业外派人员工资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



市属各有对外经营权企业:
现将财政部财外字(1997)8号《关于印发〈对外经济合作企业外派人员工资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单位。请你单位结合财政部财外字(1995)259号通知规定严格遵照执行。
此通知适用于各有对外经营权企业经营或兼营境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技术服务等业务的单位。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函告市财政局外事财务处。
请各单位依据本通知的规定并结合驻在国(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外派人员的工资管理具体办法,并于1997年5月31日以前报送到市财政局外事财务处备案。

财政部、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关于印发《对外经济合作企业外派人员工资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的通知(财外字〔1997〕8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总会、总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外经贸委(厅,局):
财政部、外经贸部以财外字〔1995〕259号文颁布了《对外经济合作企业外派人员工资管理办法》,该办法对向外派劳务人员收取管理费和手续费做了最高限额的规定,对于保持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的健康发展,保护外派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现随着业务的不断
发展,需要对该办法做进一步的完善和补充,为此,我们制定了《对外经济合作企业外派人员工资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同时,为了同国际上对这部分收费的称谓保持一致,《补充规定》中将“管理费和手续费”统称为“服务费”。
请你单位将本《补充规定》转发给所属对外经济合作企业,并监督其认真执行。
附件:《对外经济合作企业外派人员工资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
一九九七年一月十六日

附件:对外经济合作企业外派人员工资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
第一条 为促进我国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的发展,加强对外派劳务人员合法权益的保护,特制定本补充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对外经济合作企业是指经外经贸部批准有权经营外派劳务业务、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持有有效《外派劳务许可证》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外派劳务人员是指经企业组织在国(境)外为国(境)外雇主提供服务的个人,包括已派出和已经招收而尚未派出的个人。
第四条 对于在派出期间与原工作单位仍保持劳动合同关系的外派劳务人员,企业可以向其收取服务费(即管理费和手续费),原工作单位可以从服务费中提取补偿费。服务费总额不得超过劳务合同工资(扣除驻在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以下同)的25%。补偿费提取的比例由企业
\与原工作单位商定。
对于无工作单位或在派出期间与原工作单位脱离劳动合同关系的外派劳务人员,企业收取的服务费不得超过劳务合同(指企业与劳务人员签订的外派期间的合同,下同)工资的12.5%。
对于与企业具有劳动合同的外派劳务人员,企业收取的服务费不得超过劳务合同工资的25%。
第五条 企业收取服务费原则上应在外派劳务人员出国前一次性收取。一次性收取有困难的,由企业与劳务人员协商解决。
根据我国国情,企业收取的服务费主要用于组织和管理外派劳务人员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派人单位为外派劳务人员保留工作岗位及仍在国内享受的某些福利待遇。
第六条 外派劳务人员出国费用,包括护照费、签证费、体检费、培训费、差旅费等,均由外派劳务人员按实际付费金额自行负担。
企业可预先收取上述费用,按实际发生数结算,未用完部分应如数退还,超额部分由外派劳务人员补交。因不可抗力造成外派劳务人员未能派出的,外派劳务人员无权要求退还企业已支出的费用。
第七条 企业收取的服务费已包括企业在国(境)内、外管理外派劳务人员的费用,企业不得在收取的服务费及第六条规定的费用之外,以任何理由另行收费。
第八条 与外方雇主签订的劳务合同,未能履行、部分未能履行、雇主拒绝或拖延支付外派劳务人员合法所得,如非因外派劳务人员责任造成,企业应负责交涉。交涉不成,企业除按比例减收或退还服务费外,还应按执行合同时间比例赔偿劳务人员负担的第六条规定的各项费用。
由外派劳务人员违反劳务合同引起的上述后果,外派劳务人员则无权要求减收或退还已收取的服务费及其自行负担的费用。
第九条 外派劳务人员按约定交纳服务费后的工资净额及奖金、加班费等归外派劳务人员所有。雇主通过企业支付的,企业应及时支付给外派劳务人员,不得拖延或拒绝支付。
第十条 为保证外派劳务人员履行劳务合同,企业可以向外派劳务人员收取不超过劳务合同工资总额20%的履约保证金。
外派劳务人员履行了劳务合同并按期回国的,企业应如数退还履约保证金本息。
外派劳务人员未能履行劳务合同或滞留不归的,外派劳务人员无权要求退还履约保证金本息。
企业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时间不得早于外派劳务人员取得出国签证的时间。
第十一条 企业和外派劳务人员应就上述事项及双方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签订书面合同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签订合同时,企业应向外派劳务人员出示同国(境)外雇主签订的劳务合同。
第十二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企业,外经贸主管机关可以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吊销外派劳务经营许可证,乃至终止、取消经营权等处罚。企业违反规定收取的费用,应如数退还外派劳务人员,无法退还的应予以没收。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1997年1月1日起实施。过去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改按本规定执行。



1997年2月20日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关于调整“进口付汇核销考核表”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


关于调整“进口付汇核销考核表”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


(1997年6月3日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97)汇国函字第162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深圳分局:
针对各分局对进口付汇核销考核表(以下简称“考核表”)提出的有关问题,我们对考核表的内容进行了调整,并相应增加了“进口货物报关单二次核对汇总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你局,请你局照此执行:
一、自1997年6月1日起开始使用新“考核表”及“进口货物报关单二次核对汇总表”,原“考核表”自同日起废止;
二、新“考核表”及“进口货物报关单二次核对汇总表”报送时间仍为每月10日前;
三、新“考核表”各项目的含义以下列定义为准:
(一)“银行报送核销单付汇额”为银行报送(不含保税区企业)的对外付汇额;
(二)“其中:异地备案本地付汇额”为“银行报送核销单付汇额”中付汇单位所在地不为本地区的进口对外付汇额;
(三)“企业报审金额”为企业报审的“付汇到货额”与本月“付汇未到货额”之和;
(四)“付汇到货额”、“付汇未到货额”分别为企业报审的到货表与未到货表中对应付汇之和,但“付汇未到货额”仅登记本月,一至本月不统计;
(五)“重点核查额”为被本局重点核查范围的付汇额;
(六)“其中:二次核对额”为含本局及银行办理的二次核对数据之和,同附件-2;
(七)“签发备案表金额”为本局实际签发备案表总额;
(八)“未在‘名录’内的企业付汇额”、“异地付汇额”、“付汇后90天内不能到货额”、“开出超过90天的远期信用证额”、“真实性审查付汇额”,应根据备案类别分别统计,各项金额之和与“签发备案表金额”无对等关系。
(九)“企业报审比例”为“企业报审金额”一至本月累计与“银行报送核销单付汇额”一至本月累计的百分比。
附件-1进口付汇核销考核表
附件-2进口货物报关单二次核对汇总表
附件-1
-------------------------------------
| 分局 月进口付汇核销考核表 |
|-----------------------------------|
|项目 | 本月 | 一至本月 |
|---------------------|----|--------|
|1.银行报送核销单付汇额 | | |
|---------------------|----|--------|
|其中:异地备案本地付汇额 | | |
|---------------------|----|--------|
|2.企业报审金额 | | |
|---------------------|----|--------|
|其中:(1)付汇到货额 | | |
|---------------------|----|--------|
| (2)付汇未到货额 | | ×××××××|
|---------------------|----|--------|
|3.重点核查额 | | |
|---------------------|----|--------|
|其中:二次核对额 | | |
|---------------------|----|--------|
|4.签发备案表金额 | | |
|---------------------|----|--------|
| (1)未在“名录”内的企业付汇额 | | |
|---------------------|----|--------|
| (2)异地付汇额 | | |
|---------------------|----|--------|
| (3)付汇后90天内不能到货额 | | |
|---------------------|----|--------|
| (4)开出超过90天的远期信用证额 | | |
|---------------------|----|--------|
| (5)真实性审查付汇额 | | |
|---------------------|----|--------|
|5.企业报审比例(%) | | |
-------------------------------------
填表人: 负责人: 填表日期: / /
附件-2
-----------------------------------
| 分局进口货物报关单二次核对汇总表 |
| 97年 月|
|---------------------------------|
| | 本 月 | 一至本月 |
| 项 目 |-------|-------|
| |笔数| 金额 |笔数| 金额 |
|-----------------|--|----|--|----|
|1.“二次核对” | | | | |
|-----------------|--|----|--|----|
|其中:50万美元以下“二次核对” | | | | |
|-----------------|--|----|--|----|
|2.海关已鉴定 | | | | |
|-----------------|--|----|--|----|
|其中:假报关单 | | | | |
|-----------------|--|----|--|----|
|3.海关尚未鉴定 | | | | |
-----------------------------------
填表人: 负责人: 填表日期: / /



1997年6月3日

关于2003年上半年水运经济运行情况及下半年形势分析的通报

交通部


交通部办公厅文件
厅水字[2003]298号

关于2003年上半年水运经济运行情况及下半年形势分析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委),上海市港口管理局,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中国船东、港口、船代协会,各有关港航企业:

  2003年我国国民经济开局良好,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增幅为9.9%,二季度增长6.7%,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整体增长8.2%,工农业生产持续发展。固定资产投资、进出口贸易和利用外资快速增长,社会消费稳定增加。受“非典”疫情影响,二季度经济增速减缓,固定资产投资和进出口受“非典”影响较小,消费增长的潜力还在,增势依然强劲。下半年,我国经济发展形势依然良好,预计全年经济增幅将在7%以上,外贸进出口可保持两位数的增长。

  一、上半年水运经济形势及水运生产主要特点

  今年以来,在我国国民经济较快增长的带动下,我国水上运输继续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水上货运量、港口货物吞吐量继续快速增长;国内沿海运输市场运力偏紧,运价逐步攀升;港口装卸任务繁忙,装卸效率大大提高。

  1~6月份,全国水路货运量完成7.02亿吨,同比增长6.1%,周转量14100.98亿吨公里,同比增长12.4%;客运量完成7928万人,同比下降12.8%。全国主要港口货物吞吐量完成12.36亿吨,同比增长17.3%,其中外贸完成4.5亿吨,同比增长23.8%。

  (一)上半年水路运输生产主要特点

  1、主要港口货物吞吐量仍然保持较高增长速度

  今年上半年港口生产形势依然向好,沿海、内河港口内外贸货物吞吐量增势迅猛。沿海主要港口吞吐量完成9.40亿吨,同比增长19.0%,其中外贸完成4.17亿吨,同比增长24.6%;内河主要港口完成2.96亿吨,同比增长12.3%,其中外贸完成0.33亿吨,同比增长14.6%。全国主要港口集装箱吞吐量完成2167.46万标准箱,同比增长32.4%。

  尽管上半年“非典”疫情对沿海运输带来一定影响,但各个港口采取各种有效防范措施,确保了港口生产和建设的正常运行;港口货物吞吐量除内河完成量增幅略低于去年外,其余均高于去年同期。各港口在船舶、船员检疫方面增加了一些程序,增加了运输企业的船舶在港时间和运输成本,但是,由于上半年外贸运输和国内沿海运输需求强劲,市场上运力供应偏紧,运价稳中有升,企业经济效益有明显好转。

  2、货运量增速减缓,客运量大幅度减少

  与去年相比,今年上半年沿海运输继续保持增长态势,内河运输货量减少,远洋运输形势喜人。今年1~6月份沿海货运量1.95亿吨,同比增长14.2%,内河完成3.5亿吨,同比下跌0.1%,远洋完成1.6亿吨,同比增长14.5%。内河运量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受三峡断航蓄水期的影响,二是国内“非典”事件对运输的直接影响。

  受“非典”疫情的直接影响,旅游、公务出差人员大幅减少,国内、国外旅游团队纷纷退团,大部分航线被迫停开。全社会水路客运量,内河完成4990万人,同比下降27.4%;沿海完成2762万人,同比下降19.4%;远洋完成176万人,同比下降33.3%。

  3、内河货物运输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略有增长

  受三峡工程碍断航影响,长江上、中游地区货物吞吐量下降,九江(含九江)以上14个主要港口仅4个港口吞吐量超上年同期水平,而九江以下港口则全面超上年同期水平。其中江苏省区段中镇江、泰州、江阴、张家港和南通等5个港口都超过去年同期水平,是长江干线上增幅较大的地区。增长的货类主要有:钢铁、矿建材料、金属矿石、水泥、木材和粮食等。下降的货类主要有:石油天然气及制品、机械设备电器等。基本持平的货类主要有煤炭及制品、轻工医药等。

  (二)上半年散货运输主要货种情况分析

  1、煤炭运输

  上半年,煤炭海上运力偏紧,运价高位运行。按照惯例煤炭市场在4、5月份进入淡季,海上运输船舶进入常规的维护检修和保养,而今年华南部分地区用电高峰提前到来,电煤旺盛的需求形势出人预料,再加上年初石油价格涨幅较大,增加了海上运输成本,运营船舶减少,由此造成运力供应不足。

  1—6月上海航运交易所发布的沿海煤炭运价指数总体呈上扬态势,到6月27日创下上半年最高记录,报收于1173.87点,比去年同期上涨3.07%。与往年相比,不同的是今年运价指数在3月底就出现上升迹象,稳步攀升。其中五月上旬受“非典”影响,船舶运力稍有缓解,运价有所回落。

  (1)煤炭进口增长有限,出口增幅提高

  与去年相比,今年国际市场上煤炭运价提高,煤炭进口势头有所抑制。另外,我国煤炭出口优惠政策延长到2005年。今年1-6月我国煤炭出口形势良好,共出口4497.2万吨,同比增长10.6%。

  (2)沿海煤炭运输需求旺盛,煤炭水运货源充足

  今年以来,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带动了煤炭需求的增长。1—6月份全国发电量较去年同期增长15.4%,其中火力发电较去年同期增长16%。另受三峡大坝蓄水影响,长江断航2个多月,葛洲坝水电站减少水力2/3,使中南、华东地区火力发电大幅增长,煤炭消费大量增加。煤炭需求的增长为水运提供了充足的货源保障。我国沿海主要港口煤炭总发运量增加。

  (3)长江四港煤炭运输情况良好

  上半年,“三口一枝”共发运煤炭867.88万吨,比去年同期增长16.5%。其中浦口、裕溪口、汉口和枝城港分别发运煤炭318.74万吨、350.11万吨、157.7万吨和41.33万吨,分别为上年同期的108.77%、120.1%、97.43%和118.89%。

  2、铁矿石运输

  今年1-6月份,铁矿石运输市场发展平稳。尽管今年进口铁矿石价格呈逐月上涨态势,但进口矿石量依然较大,运输需求比较旺盛,运力供求稍显紧张。

  由于船公司和钢厂基本上签订年度运输合同,运价年内变化不大,运价指数在1000点左右徘徊,目前较年初略高一些。1—6月份沿海铁矿石运价指数整体走势上行,在3月初有明显涨幅,主要原因中转铁矿量大幅增加所致。

  (1)主要港口铁矿石接卸量继续保持增长

  随着铁矿石的大量进口,今年上半年,我国沿海进口铁矿石各主要接卸港矿石接卸量为7191万吨,较去年同期增长31%。青岛、秦皇岛、天津、湛江等四港今年上半年进口铁矿石接卸量的增幅在30%以上。长江干线主要港口金属矿石吞吐量完成2391.9万吨,比去年同期增长10.5%。

  (2)二、三程铁矿石运输量上升

  由于沿江的一些钢厂设备改制后,钢铁产量增加,并且对矿石的品质要求提高,对进口矿石需求增加,由此带动了二、三程铁矿石运输量不断攀升。

  (3)铁矿石接卸趋于集中

  随着到港船舶大型化趋势明显加快,铁矿石的接卸越来越趋向国内大港。1-6月份青岛港、宁波港、上海港、天津港、舟山等五大港口共进口铁矿石5120万吨,占全国水路进口量的71.2%。青岛港自20 万吨铁矿石码头正式投产后,进口矿石的接卸和中转能力快速提升,上半年累计达1702万吨,同比增长40% 。宁波港在舟山马迹山港每月分流了近百万吨情况下,同比仍增长了10%,累计达到1262万吨。

  3、石油及其制品运输

  (1)原油运输

  ①外贸进出口原油运输量同步增长

  据海关统计,我国1—6月份原油进口4380万吨,比去年同期增长32.88%;

  原油进口量增加明显是我国原油加工量受到成品油市场强劲推动而高居,出现了不同以往的“淡季不淡”的现象。

  ②三程中转油运输量增长空间有限,二程运输也受影响

  受鲁宁管道运输的影响,以及中石化将继续实行向效益相对较好的沿海石化企业倾斜的政策,对沿江炼厂继续实行限产保量,三程运输货源有限,海进江运输也受此连累。

  (2)成品油运输同比增长

  随着我国加入WTO,国内成品油市场逐步开放,成品油进口呈现大幅增长态势。同时,出口量有所增长,原因是由于“非典”事件,国内需求减少,为了平衡国内产量供应,两大集团调整增加出口汽、柴油量。

  (三)上半年集装箱运输形势分析

  2003年上半年,伴随世界经济与贸易稳步复苏之势,世界集装箱运输市场增势强劲,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1、运力增长明显放缓。至2003年5月1日,世界全集装箱船队规模达3099艘,617万TEU,箱位仅较2002年底新增3.4%,明显低于去年同期增幅,今年上半年船舶订造势头有增无减,新增2004年至2005年交船的订造量58.9万TEU。

  2、运输需求保持旺盛。上半年,亚欧和跨太平洋两大主干线需求保持强劲增长,以中国为主要增长点的亚洲出口独领风骚。第一季度,亚欧西行运量较上年同期增长了23%,亚洲至北美西海岸运量也同比增长15%。第二季度,随着货运旺季的到来,运输需求更加趋于旺盛。总体上看,上半年运输需求增长略高于运力增长,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供需矛盾,需求与供给呈现出基本平衡的状态。

  3、班轮运价稳步攀升,租金价格持续走高。由于市场供求的良性发展,班轮运价呈稳步攀升之势。年初,远东班轮公会等各大公会或协议组织纷纷公布了航线运价上调计划,运费水平稳步上升。船舶租金价格也逐月走高,2000TEU型以上的大型船舶倍受青睐。各船型的租金价格基本恢复到2000年市场鼎盛时期的平均水平。

  4、我国外贸集装箱运输形势良好。今年上半年我国外贸进出口总值达3761.4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9%。其中出口1903.2亿美元,增长34%,进口1858.2亿美元,增长44.5%,累计实现贸易顺差45亿美元。对主要地区进出口而言,日中双边贸易总额达609.1亿美元,增长36.1%,仍排在第一位。美国仍为我国第二大贸易伙伴和第一大出口市场,总额564亿美元,增长34.4%。欧盟第三,贸易总额达到了555.1亿美元,增长44.2%。我国与其他主要贸易伙伴双边贸易增长速度也均超过了20%,其中与东盟和韩国的双边贸易增长速度超过40%。我国进出口贸易的强劲上升促进了外贸运输市场欣欣向荣。

  5、港口吞吐量增长迅猛,运输需求持续旺盛。今年上半年,港口吞吐量继续呈高增长态势,全国主要港口累计完成集装箱吞吐量2167.5万TEU,较上年同期增长32.4%,其中,沿海港口完成吞吐量2031.8万TEU,较上年同期增长33.1%,内河港口完成吞吐量135.7万TEU,较上年同期增长21.9%。远洋航线第一季度淡季不淡,平均舱位利用率居高不下,近洋航线运量较去年同期也有明显的增长。

  6、非典对班轮运输的负面影响不明显。班轮运输船舶的货物在港与其他运输船舶一样,需经过严格的检查程序,非生产性停时和运输成本有所增加,但是对货物运量没有较大影响。从我国经济内在活力来看,经济增长处于中期性强势状态,非典对其冲击估计是短时的、局部性的,不会影响长期增长趋势。

  7、国内及内支线集装箱运量保持增长。1~6月份,上海港完成内支线吞吐量41.1万TEU,同比增长27.1%;南京港完成内支线吞吐量9.2万TEU,同比增长30%;青岛港完成内支线吞吐量7.46万TEU,增幅最为显著,达117.9%。长江、沿海和环渤海湾三大内支线运输发展速度较快。但据企业反映,由于市场的激烈竞争和航道水深限制等,船公司经营无法实现规模效应,运价一路走低,盈利水平令人堪忧。

  内贸集装箱运输市场在国内经济的支撑下,也表现出高增长特征,主要港口内贸集装箱吞吐量同比增长明显,主要航运公司的运量大幅上升。前6个月,中海集团累计完成内贸集装箱运量55.8万TEU,同比增长20.1%;中远集团完成内贸集装箱运量17万TEU,同比增长54.5%。非典对内贸运输的影响主要表现在货源结构的调整上,4、5月份瓷砖等建材运输需求略有减少,而新鲜果蔬的需求明显增多。

  (四)上半年水运基础设施建设

  为满足我国内外贸航运运输需求的快速发展,全国主要港口加快航道、港口等基础设施建设,2003年将新增深水泊位17个,新增港口吞吐能力3400万吨。但总体上,我国目前大型专业化深水码头短缺,集装箱码头吞吐能力不足,沿海主要港口航道不能适应船舶大型化的要求。我国今后将重点加强大型专业化港口的建设,使沿海港口向专业化、大型化、集约化运输方向发展。

  今年,我国沿海港口建设项目较多。其中:大连港大窑湾二期工程、大窑湾25万吨级矿石码头工程、30万吨原油码头、6 X 10万立方米原油储罐、新港区油码头改扩建,全部按计划开工建设,工程进展情况正常;营口港成品油及液体化工品码头工程、三期工程多用途泊位、52#53#集装箱泊位、粮食中转设施,二港池顺岸工程,全部按照年初计划顺利建设,51#集装箱泊位在今年10月试生产;河北神华黄骅港一期工程同步建成3.5万吨级泊位一个,5万吨级泊位两个。二期煤码头共3个泊位,其中10万吨级泊位1个、5万吨级泊位两个,另合资兴建两万吨级液体化学品码头和罐区;天津港南疆20万吨级通用散货泊位主体工程今年年底竣工;青岛港开工建设中国最大的液体化工码头。

  长江基本建设迎来了历史上少有的建设发展时期,上游的兰叙段、三峡库区淹没复建工程,中游的界牌水道应急加固工程、碾子湾浅水道整治、张南水道整治主体工程和下游的南京至浏河口航路改革配套航标建设等工程已全面开工建设。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的来说,沿海、内河航运发展总体形势较好,但仍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沿海港口通过能力不足。吞吐能力不足与货物通过量急剧上升的矛盾仍然存在。目前,在我国沿海港口中深水泊位仅占10%却承担了 90%的货物吞吐量。随着港口集装箱吞吐量的迅猛增长,各大港口生产泊位偏紧,港口吞吐能力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

  (二) 运力结构还不太合理。从今年的水运经济形势看,国际干线集装箱运力已显不足;近洋集装箱航线运力有些过剩;沿海运输中小吨位的船舶偏多,大吨位船舶略显紧张。

  (三)长江三峡双线五级船闸实际通过能力影响船舶营运效率。从试通航以来的实际运行情况看,船闸实际运行闸次与理论设计闸次存在较大差距,船舶积压排队候闸状况比较严重,对船舶运行效率和航运成本影响很大。长江上船型杂乱,也是影响提高长江通过能力和航行安全的主要因素之一。

  (四)国际集装箱运输的潜在困难与问题。美伊战争导致油价上涨,国际燃油价格急剧攀升,增加了运输企业生产成本和经济负担。美国装船前24小时舱单申报制度,使得我国港口到美国的航线的货物运输作业复杂,延长了备货期,运输和贸易成本相应增加。日本航线运价竞争日益加剧,年初运价不及2001年的50%,个别航线4月份将运价拼杀到“零” ,6月份甚至出现负运价,月平均舱位利用率最高的仅为77%,最低不到60%。运价的频繁波动和下跌,使得船公司近洋航线的经营处于动荡局面。

  三、下半年水运经济形势展望

  随着国家宏观经济环境的改善,一系列政策的出台将会逐步消除“非典”疫情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国家将进一步加快船队结构调整步伐,改善沿海运力结构状况;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加快推进;港口、航道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国际近洋航线市场监管加强,市场竞争状况会有所改善。国内水路货物运输将继续保持快速增长态势。

  历经多年的《港口法》的出台,将会大大加快港口体制改革的步伐,推进水运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健全,市场机制进一步完善,市场整顿力度加大,市场秩序逐步规范,对于促进我国港口生产将会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峡蓄水至135米后,长江上游三峡库区航道条件和通航环境得到改善,将降低船舶运输成本。长江干线货物吞吐量、外贸吞吐量可望保持一定幅度的增长。由于“非典”对正常经济贸易的干扰,不可避免地影响新贸易合同的签订,可能会造成下半年货运量增幅下降。客运将会随着“非典”疫情的有效控制以及旅游禁令的解除逐步恢复,并较上半年有一定幅度增长。

  1、煤炭

  今年我国煤炭产量增幅较大,上半年产量总体上大于销量的增长幅度。全年煤炭生产总量控制在13.5亿吨左右。在保持国内煤炭供求平衡的前提下,国家已经明确延长鼓励煤炭出口政策,煤炭出口力争9000万吨,比2002年增长5%,预计今年电力需求增幅将会稳定在10%左右,增加煤炭用量7000万吨以上;一系列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推进及相关行业继续保持快速发展,估计冶金用煤仍将增长2000万吨以上,达到2.2亿吨左右。

  下半年煤炭运输市场仍将稳中有升,水运货源依然充足。此外,夏季用电高峰已经到来,煤炭运输需求将持续旺盛,“北煤南运”继续保持增长。长江下游电力企业的纷纷扩容,为内河煤炭运输形势进一步趋好奠定了基础。下半年煤炭运力稍有增加,供求趋于平衡,运价保持相对稳定。

  2、铁矿石

  今年钢铁工业继续保持了生产高速增长。随着国家基础建设投资的进一步加大,房地产、机械制造业、汽车和家电等耐用消费品行业的旺盛需求,以及我国造船业的迅猛发展,预计我国今年钢材消费量继续稳步增长。由于国产铁矿石无法满足需求,且国内矿的品质不符合大部分钢厂炼钢的要求,进口铁矿石将继续保持较高幅度的增长。

  下半年铁矿石运输市场仍将继续保持持续增长的势头。预计2003年中国将进口1.3—1.4亿吨铁矿石,进口量仍大幅增长。二、三程运输货量充足。内河铁矿石运输保持上升态势。运力供求基本平衡,运价稳中有升。

  3、石油及其制品

  为了满足国民经济增长发展需要,全国原油加工量和主要产品产量将会适当增加。预计2003年全国原油总加工量为2.2亿吨以上。从国内需求来看,随着国民经济快速增长和全社会汽车保有量快速增长,油品的需求旺盛。今年我国原油的进口量有一定起伏,但整体形势为谨慎乐观。目前国家发改委指出受“非典”影响,国内油品消费下降,应适当调整原油进口进度。随着非典疫情得到有效控制,旅游等行业复苏,燃料油、航油需求增加,下半年成品油南方销区需求回升,运量将增加。

  4、集装箱

  据估计,非典对贸易的滞后影响将在未来1-2个季度内显现,第三季度外贸增长幅度可能有所回落。在“非典”疫情有效及时得到控制、中央以及各级政府部门积极采取刺激经济、扩大外贸的鼓励措施下,贸易签约情况较好,运输旺季稍微滞后,可能延续到第四季度。预计全年集装箱港口吞吐量将有25%以上的增幅。由于船公司在上半年的运力投入比较谨慎,下半年运力投入计划增幅也不高,预计全年供需仍将保持基本平衡。总体上,运价经过一年多的恢复,已经到了一个供求双方均认为较合理的范围之内,干线船公司多数实现盈利。下半年,远洋航线运价上调的速度和幅度将有所减缓,美线、欧线将基本保持年中水平;近洋航线中,日本航线则依赖于夏季运输的货源增长情况,如果增长明显,则运价持续低迷的状况将会有所改观,但供过于求的问题不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日本航线运价恢复的难度仍然很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办公厅(章)

                     二○○三年七月二十五日